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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6
(七)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八)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九)报考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免笔试、面试,直接进入考察。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结果,将拟聘人员情况报领导小组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将相关信息在阿荣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rq.gov.cn)、阿荣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同时公布阿荣旗监察局、阿荣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国土系统、水务系统、农牧系统招聘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卫生系统招聘的人员中已经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工资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以该年度执业资格考试得证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予以解除合同。
八、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0-4250824,0470-4217543
举报电话:0470-4217345
九、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阿荣旗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arq.gov.cn)、阿荣旗党建网(http://www.arqdj.com)上公布的此次招聘相关信息。
十、本简章由阿荣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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