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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2011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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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9

(五)查分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若对成绩有较大疑问,请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1年8月12日上午9:00-下午4:00到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查分只查主观题,查询考试的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查分申请受理后,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组织进行,查分在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阅。如有因漏改、合分错误等造成考分有误的,经相关程序核准后书面通知考生。对纠正的考生成绩,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并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hxgov.gov.cn)上公布。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过时不予办理减免手续)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三天,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2011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五、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按专业技术岗位(B类)、教师岗位(C类)两个类别实行分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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