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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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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0

四、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类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教育类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卫生类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临床医生、检验医生岗位参加卫生类职位的笔试。

考试时间为8月9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  申论;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核定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10-14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教育类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综合类(含卫生类)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应制定具体的面试实施方案,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区人武部武器装备仓库和区广播电视局播音员职位的面试工作另行组织。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对综合类和卫生类职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教育类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全体考生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职位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员。对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招聘计划。

考试成绩和拟考核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现场向社会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教育类和卫生类职位的拟考核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综合类职位的拟考核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适应应聘职位基本职责要求的能力和应聘资格以及应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办法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有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填报聘用人员备案材料。

七、录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3年),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根据我区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凡被枣庄三十九中、区实验小学录用的教师,由区教育局分配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1年,1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回原聘用单位工作,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八、监督和检查

为保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我区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及岗位、招聘条件、报名情况、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情况,并接受群众监督。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人员凡有《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回避。

九、其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通知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632——6618359

附件:

 

台儿庄区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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