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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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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应聘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10月12日。

单位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1年10月9日—10月13日。

1、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 lyrs.gov.cn)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rsks.ly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单位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公安类岗位的人员需在2011年10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临沂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临沂市沂州路79号)进行目测,不按时参加目测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招聘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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