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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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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开考。

(二)考试。实行百分制。听打测试占35%,看打测试占15%,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汇总计算总成绩。

1.听打测试:听打满80字/分(拟现场播放材料,包括标点)得10分,否则不得分,每多打1个字加1分;每错1个百分点(四舍五入后计算)扣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5分。

2.看打测试:看打满80字/分得5分,否则不得分,每多打满3个字加1分;每错1个百分点(四舍五入后计算)扣1分。本项最高分为15分。

正确率=已打对的字数÷实打总字数。

3.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申论》,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前三项折合成绩(听打测试成绩+看打测试成绩+笔试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听打测试成绩+看打测试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通过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向社会公示。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由莲都区人民法院具体实施。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不同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莲都区人民法院、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莲都区人民法院0578-22641332264167

监督电话:0578-227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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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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