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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巨野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编辑:may

2011-10-19

【编者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实现就业,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急需人才,改善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2007]39号)等有关规定和2011年增人计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 山东省巨野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在我县报到。在我县从事“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由省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的毕业生及硕士以上研究生可不受生源限制。

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已与具体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或派遣到企业或自收自支单位的毕业生,经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已在我县全额单位就业、财政供养的人员及现役军人,不在本次招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及学历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9月30日后出生,以毕业生档案年龄为准;研究生学历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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