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1-11-09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4、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社局028-88222095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察局028-88214444。
下载附件:大邑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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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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