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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安徽省宿松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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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1

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该面试组当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实施,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县博物馆讲解员职位面试内容为普通话测试,其余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分值均为100分。

确定了的面试入围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权重合成得出总分(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合成分数出现并列情况按下列顺序取舍:A、大学生村官优先;B、笔试成绩高的优先;C、学历高的优先;D、年龄大的优先。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参与。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在规定时间内,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参与,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会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和招聘结果提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宿松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各主管部门办理聘用人员报批手续,各用人单位组织办理聘用手续。

(八)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未进入面试人员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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