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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2011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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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4

6、准考证发放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件于2011年12月6日至12月7日(8:30—11:30,14:30—17:00)到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请人代领准考证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具体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2011年12月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面试满分100分,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7人,其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每位面试考生。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期间增加专业或操作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另行通知,并在面试方案中明确。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的个人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员名单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上网公告。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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