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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4
2、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并对拟聘对象通过官方网站等方式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其它事项
整个考试工作,包括笔试(出卷、考试、阅卷、登分)、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都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717—6056365;
报名咨询电话:见《2011年(下半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监督举报电话:0717—6056390。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下载附件:湖北省宜昌市2011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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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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