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2-02-16
四、注意事项
1.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将按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的考生当天早晨保持空腹;
3.体检时请带上准考证、身份证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4.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5.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没有留联系电话或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将电话号码或新的联络方式告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如因考生未告知而无法联系,责任自负。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17-2800720。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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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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