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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4
【编者按】2012年四川攀枝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攀枝花关于201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2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9月18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9月18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9月18日—1994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市公安局、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米易县森林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年龄在18—30周岁(1981年9月18日—1994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6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2年攀枝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见《2012年攀枝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至26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单位和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9月18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9月28日24: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仅限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9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机场路学府广场3号楼3楼,市政务中心旁)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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