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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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8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网

网址:http://www.sczyxy.cn/bmzy/rsb/index.asp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4日8:00至11月28日24∶00

考生在学院人事网点击 “公招报名”进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简称公招考试报名系统,下同),注册登录,按提示要求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30-40KB(宽高132×189象素,分辨率为72象素)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片质量不合格的,考生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报考者在学院人事网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所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成功提交后24小时内),初审通过者系统才提示缴笔试考试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并在“人事考试诚信承诺”栏签名,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及准考证相关事宜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

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者,本地考生请于2012年11月29日8:30至17:30工作时间,到学院财务国资处缴费,缴费后持发票在组织人事部领取《笔试准考证》;外地考生不能现场缴费的,在通过网上初审后的当天至11月29日17:30止,即可向指定帐户(户名: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帐号:5100167860805900148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遂宁分行营业部)打款,扫描缴费凭证JPG图片发送电子邮件(xyrsb@126.com )进行缴费确认,逾期不再确认,学院确认缴费后,报考者即可在学院人事网上公招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贴好照片,于11月30日16:30前到学院行政楼二楼232室组织人事部(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学府北路1号,联系电话:0825-2290597)加盖学院人事印章。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岗位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按照公告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学院11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教育网、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在2010年、2011年学院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专业教师工作中,其中8个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3)系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调减或取消,在本次公招中,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文规定,该岗位不再取消,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继续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本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退费

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11月30日17:00前持缴费正式收据在组织人事部签章后到学院财务国资处退费;若是外地考生,可与学院组织人事部电话(0825-2290597)确认本人帐号后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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