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2-11-23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重点大学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相关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重点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重庆市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面向重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教育事业单位:“985”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原则上为重庆市生源;非重庆市生源的,需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和重庆市教委同意才能报考。

(二)卫生事业单位:“985”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和“985”、“211”工程院校以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优秀2013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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