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四川成都师范学院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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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9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5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4日9:00至12月7日16∶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师范学院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成都师范学院在1日内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2年12月 9日24︰00。缴纳笔试费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师范学院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师范学院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报考者所缴纳笔试考务费用,将于2012年12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2月17日至12月22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成都师范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心理学基础”1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本次考试不划定笔试范围。考试参考资料为:《教育学基础》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编、《新编教育心理学》李小融著。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 2012年12月23日在成都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12月28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教育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1月2日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3年1月3日回复报考者。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2月11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交成都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成都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A-204,联系电话028-66772199),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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