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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5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四川璧山公开遴选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简章”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实中共璧山县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县委组织部”)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根据《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县委组织部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重庆市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截止2012年11月30日,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中共正式党员;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2012年11月30日);
4.其他不予报考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璧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璧山县委办公楼五楼),联系人:何琪 章珂,联系电话:(023)41436318。
3.报名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年度考核情况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璧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拟遴选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在璧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但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标签: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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