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梁平县转业士官开招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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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5

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分值: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技能测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技能测试资格。

技能测试比例为1:1.5。技能测试人选按技能测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技能测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技能测试。

进入技能测试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于12月20日—21日,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材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者,取消参加技能测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加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技能测试考官对考生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8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技能测试最后结果在8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2+加分]×50%+技能测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技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民政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11号)的要求。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民政局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梁平县政府公众网查询。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梁平县政府公众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退伍证号、驾驶证号等。

八、聘用及待遇

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顺序,由报考人员依次挑选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已办理自谋职业手续,领取了一次性补助金的退役士兵,符合本次招考条件且考试通过的,在办理安置手续时,将原领取的自谋职业补助金如数退回民政部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送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是选拔优秀工勤人员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它

本简章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考务咨询电话:023-53221644

2.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53224012

3.涉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专业知识、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直接按简章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梁平县2012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情况表

附件:

梁平县2012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情况表

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及等级
招聘名额
招聘条件要求
技能测试(含面试)比例
联系电话
备注
招聘范围 (户口)
学历
专业
性别
年龄
工作经历
政治 面貌
其他条件
梁平县民政局
梁平县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人员
中级工
以下
12
梁平
不 限
不限
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部队服役2年及以上
不限
 
1:1.5
 
汽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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