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宜宾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2-12-13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年四川宜宾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29名教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宜宾学院网站[http://www.yibinu.cn/web/index.aspx,下同]上发布)。

宜宾学院是2001年5月11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和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1984年建立)合并组建的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

学校占地1050亩,校舍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0多万元,藏书170余万册,拥有固定资产近5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工1085人。其中高级职称311人,博士、硕士408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3人,“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1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0人,“四川省教学名师”2人,“四川省师德标兵”1人,“宜宾市拔尖人才”10人,“宜宾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8人。学校建有长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宜宾研究基地、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思想家研究中心等20多个科研机构。

(二)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一科缴费50元。

缴费时间:2012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

缴费地点:宜宾学院计财处(地址:宜宾学院行政楼三楼)。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宜宾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宜宾学院于2012年12月27日下午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教育网、宜宾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2年12月31日17:00前到宜宾学院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再凭领款条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于2012年12月28日8:30—12:00持本人身份证、缴费凭据及两张一寸彩色照片到人事处人事科(地址:宜宾学院行政楼三楼)确认并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得代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宜宾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科,即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详见笔试参考资料(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12月31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宜宾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教育网或到宜宾学院网站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1月4日17:00前电话(0831-3530986)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本人。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2月24日12∶00前由本人亲自将以下材料交至宜宾学院人事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面试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两部分。面试总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专业试讲时间15分钟,专业答辩时间5分钟。

专业试讲总分100分,主要针对应试人员的教师基本功、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专业试讲题目由考生本人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现场抽签确定,试讲范围在附件2《宜宾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确定的参考教材范围内产生。专业试讲采用板书形式,一律不得使用PPT及其他课件。

专业答辩总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提问,主要针对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应变能力、综合知识水平三大要素进行考核评分,专业答辩无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2、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审查资格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取得面试审查资格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审查资格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宜宾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3年1月5日由宜宾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宜宾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宜宾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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