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开考核2013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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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3《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范围:面向全省考核招聘。

(二)考核招聘对象: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三)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注意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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