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6年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6-08-09

根据《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遴选3名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现将2016年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名额

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在编公务员3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文秘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省公开遴选。

三、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评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法官符合《法官法》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符合回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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