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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3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崇州市2016年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10名。现将四川崇州市2016年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名额及职位
选调名额为10名。具体名额分配及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2016年崇州市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四川省内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崇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即2016年8月19日及以前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方能报名。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 8月19日至8月25日17:00。
资格审查:2016年8月19日9:00至 8月26日9:00。
网上缴费:2016年 8月19日9:00至8月26日12:00。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崇州市2016年公开选调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选调报名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9:00),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8月26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如因职位调减不愿意报考的人员,须于2016年9月2日前持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退费。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开考比例
本次选调计划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崇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数。
选调计划数的调减情况将于2016年8月2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崇州市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告。
6.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1日至9月3日24:00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选调职位表”等,了解选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是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者参与选调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标签: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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