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9-30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考察中的资格核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按1:2参与选调。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本人10月24日至10月26日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即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选调职位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经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拟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梓潼县政务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不属实的,在3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录取的予以辞退。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一、本次公开选调,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梓潼县人民法院解释。
监督电话:0816-8222029(县委纪委)0816-8227621(县委组织部综干科)
0816-8222163(县法院纪检组)
附件:1.梓潼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关于2016年四川绵阳梓潼县人民法院选调公告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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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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