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四川省泸州市公务员招录公告

编辑:

2012-03-20

五、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单位,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考录公示后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考生(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由此及公示后自愿放弃录用等原因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考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凡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泸州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30-3108079。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考职位条件的情况咨询电话:详见《2011年泸州市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0830-3103203、0830-310082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0830-3190016

网络报名常见问题解答见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doc/cjwt_new.html)

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泸州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2012年四川省泸州市公务员职位表下载

2012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报考须知

2012年四川公务员招考不设专业科目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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