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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7
三、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有关政策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本次考试在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省级机关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将于2014年5月上旬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方式
2012年11月9日发布的《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在2014年4月14日至4月16日,按本人所报考职位归属系统(分党群、行政),向本人退役地的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有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部门实施。专业科目考试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省考录办按职位,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标签: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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