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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4
采取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共5天。
2、报名地点
各县(区)人社局确定后公布。
3、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在市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考务办、各县(区)考务办具体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市、县(区)人社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教育、卫生、人口委、农牧、文广部门配合做好专业认定等工作。市、县(区)教育局自学考试机构负责报名的信息采集。
(2)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报名,并填写《庆阳市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采集个人信息并拍照。他人不得代报。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3)根据选拔范围和专业要求,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乡镇计生服务所医护人员、乡镇农技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乡镇社区(行政村)社保经办工作人员中的其中一个项目填报,不允许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
(4)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乡镇计生服务所医护人员、乡镇农技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乡镇社区(行政村)社保经办工作人员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只允许报考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不允许跨县(区)报考。市直生源毕业生,凭父母单位介绍信,经市人社局审查后,出具介绍信可任选一县(区)报考。
(5)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市外、省外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县(区)参加报名,录取后须将《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改派至我市。
(6)本次选拔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4、资格审查
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拔安置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取消本次招考安置资格外,2013年度不得参加省、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安置项目。
5、加分
(1)按照《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庆市人发〔2009〕100号)规定:“在择业期内,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加分申请、就业见习合格证原件及服务期满考核文件,经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复核公示后,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市的实施意见》(庆政发〔2011〕33号)规定:“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在市内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农村“两户”子女,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加分申请、本人及父母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或二女结扎户光荣证原件,县(区)和乡镇计生部门证明材料。经市人口委复核公示后,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毕业生,按最高加分项给予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6、发放准考证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于2013年1月2日至5日由本人到报考县(区)领取准考证。
7、经费保障
市、县(区)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得向考生收取。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2013年1月6日上午9:00—11:00时。
2、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及范围
(1)报考乡镇农技站等涉农站(所)、乡镇文化站、乡镇社区(行政村)社保经办工作人员的考生进行《综合知识》(150分)测试。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写作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2)报考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所的考生进行《医学基础综合知识》(150分)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3)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的考生进行《教育理论》(150分)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三)初选、体检、公示、录用
录取时,根据各县(区)各项目招考指标数,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人选。各岗位类别录取指标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录取。拟录取人选确定后,由各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庆阳市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审批表》,提供有关审批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取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六、政策待遇
经选拔被录用为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乡镇计生服务所医护人员、乡镇农技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乡镇社区(行政村)社保经办工作人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纳入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0934-8683373
庆阳市教育局:0934-8680263
庆阳市卫生局:0934-8213487
庆阳市人口委:0934-8213022
庆阳市农牧局:0934-8215093
庆阳市文广局:0934-8886380
西峰区人社局:0934-8213080
庆城县人社局:0934-3222536
宁 县人社局:0934-6622297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1816
环 县人社局:0934-4421424
华池县人社局:0934-5121641
合水县人社局:0934-5521511
正宁县人社局:0934-6121514
标签: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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