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7年4月安康市林业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编辑:

2017-05-02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安康市人社局进行终审,并对合格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终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缺额不予递补。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硕士、博士研究生聘用后,按规定享受我市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不得违法《工作方案》或另行其事。

2、严格执行公平、工作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参与本次招聘、面试的工作人员都要签订保密、回避承诺书,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

4、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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