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务员申论热点:以特赦换取财产公示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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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9

任何顶层的政策都是高层权力与民众基础性权利、社会意识的互动演化结果,如果后两者并不具备,那么,在“权利弹性”的演变逻辑下,任何政策都会变成“尺蠖的蠕动”,老百姓再次受损,而既得利益者再次盆满钵满。所谓权利弹性,是笔者提出的一个概念,即和类似税负的分担不取决于税负设计目的,也不取决于向谁征收,而取决于涉税交易中,交易双方的价格弹性。同样,任何改革中利益与成本的分担同样不取决于改革的名目,而取决于改革所涉及的各个群体的权利大小。所以,在有效的压制未能形成之前,在民众言论等权利未能释放之前,财产公示、特赦制度,不但不是止损的开始,反而可能是大规模、合法的“洗白”,是新一轮贪腐的起点。

即便再次假设这种压力业已形成,非法既得利益者已经面临止损的考虑,但也唯有可靠的法治才能让他们相信特赦是一个可信的承诺,而非引蛇出洞,而法治的这个承诺,又要依靠社会意识的认可。遗憾的是,目前的舆论、法治、乃至社会意识都离这个境界都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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