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编辑:sx_wangzh

20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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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切实解决艰苦偏远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根据公务员录用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陕西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相关程序,将对本次考试录用形成的空缺职位进行公开调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与录用计划

本次调剂的职位是全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省考”)网上报名等环节产生的118个空缺职位,涉及录用计划共132名。

二、调剂的原则

本次空缺职位调剂是全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延续,招考政策原则上维持不变。

调剂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充实基层、解决急需”的原则,贯彻落实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对空缺职位中的原学历、学位、性别、最低服务年限等资格条件不作变更;对“应届生、往届生”、户籍、生源地、部分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设职位等报考条件作了调整,适当放宽了报考条件,确保形成职位竞争,解决基层用人急需。

对于在省考公告发布后,考生通过考试取得新学历(学位)、专业资质资格的,可以用新学历(学位)、专业资质资格选报符合条件的调剂职位。对类似情形应在调剂申请表备注中予以说明。户籍、年龄等其他条件的认定时限不变。

三、调剂的范围对象和要求

(一)调剂对象

凡参加陕西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符合调剂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均可自愿申请调剂。

(二)申请调剂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陕西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报考范围的规定;

2.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应不低于拟申报调剂职位所在层级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全省各层级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省市级129分;县区乡镇109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104分);

4.申请调剂的考生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调剂职位;

5.凡申请调剂被录用的人员,5年内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

(三)不准许参加调剂的情形

1.公共科目笔试单科成绩为零的;

2.违反考试纪律的;

3.低于申报调剂职位层级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4.近年来考试录用公务员和2014年省考中,在面试或体检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以及在考察、公示、录用环节放弃资格的考生。

四、组织实施

调剂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垂直管理系统省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按职责分工具体承担资格复审(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具体按以下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调剂报名

2014年10月29日0时至10月29日24时,考生根据公布的调剂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选择职位,自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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