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公告

编辑:

2016-05-11

五、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未携带规定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阶段各项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结束7日后,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用户名、密码查询面试成绩(此功能在查询面试成绩阶段方可使用)或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政策咨询电话:83609410、83606214

监督电话:2303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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