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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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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及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并盖章的201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时间等内容。

5、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并盖章的考生本人在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标题为“××同志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

四、面试和体检工作

(一)面试将于2017年6月11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及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敬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31—82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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