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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绍兴选调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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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1

4.现场资格复审

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7月23日8:00—14:30;地点:中国轻纺城国际会展中心一楼(金柯桥大道与329国道交叉口西北角)。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以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手册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对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选调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考、选调计划将在中国轻纺人才网上公布。

5.考试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011年8月5日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考试时间:2011年8月5日下午13:00—15:00。地点另行通知。各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开考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艺术类职位和选调职位除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6.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选调按1: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由招考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实施。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可酌情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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