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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31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各有关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公开报名。报名不设计划限制,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3、推荐人选。推荐不设计划限制。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审定。
4、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2年2月4日至10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自主选择。
5、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如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则从服从志愿考生中调剂。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9、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15、依法登记。选调生录用后进行集中培训,并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四、工作纪律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配合做好人选把关、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五、材料要求
请有意报考的同学于2012年2月24日前,将《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纸板,盖章)交至北阁102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pkuscc3@126.com。
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联系电话:62760802
联系人: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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