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北京公务员行测指导:解答文章阅读题目的三种通用方法

编辑:sx_wangha

2013-04-03

【摘要】公务员考试行测言语理解与表达模块的题难度日益加大,很大原因在于文字量的不断增加,扣除阅读理解的时间与填涂答题卡的时间,在短短一分钟内做完一道题,难度很大,为此,小编编辑了“2013北京公务员行测指导:解答文章阅读题目的三种通用方法”

一、筛选法

筛选法,即用辨别筛选的方法从文章中找出关键的信息,作为答案或判定选项正误的依据。

专家提醒考生在运用此种方法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筛选的对象

重要的信息,如基本概念、新的见解、含有特殊指代的词语、阐释概念、表明写作意图或文章主旨的重要语句等。此外,对一些诸如“也许”、“可能”、“大概”、“如果(一旦)”、“部分(全部)”、“过去(将来)”、“目前”、“除了……之外”、“唯一”等词语,阅读时也应及时标注。这些词语,或是对文章的论断,或是对事物的程度、数量、范围、特征、功能等有限定强调的作用,一旦被改变,文章的论断也会随之扩大或缩小。这是命题者常设的出题点。

2.筛选的方法

检索性筛选是根据试题要求从阅读材料中迅速找出所需要的内容、观点,其关键在于准确地“锁定”筛选的对象。

理解性筛选是对某种科学知识进行分析综合,用自己的语言概括阐释,其关键在于准确地抽取特征,组织严密的语言进行说明。

3.筛选的原则

找准与选项对应的原文,即将题目要求与筛选出来的原文相关信息联系起来。有时对应的原文可能找到好几处,但一般情况下只有一处是符合要求的,因此要进行必要性辨别。其他筛选出的原文,可能具有补充说明的作用。

二、比较法

材料中重要的信息要经过比较鉴别后,才能找准所需信息。运用比较法,专家提醒考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比较的方法

将各个选项同筛选出来的原文进行比较,多方位、多角度地思考,明确差异,去伪存真,提取出正确选项。

2.比较的内容

范围的大小、程度的高低、可然与必然、部分与整体、现象与本质、肯定与否定、设想与现实等。

三、排除法

通常,除了正确的选项外,试题中还存在起干扰、迷惑作用的其他错误选项。针对文章阅读主要从逻辑角度来设置错误选项的特点,考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将选项与筛选出的原文逐一对照分析、比较排除,从而判断出正确的选项:

1.曲解原意:即故意歪曲理解原文语句的意思。

2.偷换概念:即在一些重要概念或关键说法上故意张冠李戴,使人误入歧途。

3.无中生有:即选项的表述脱离了所提供的语境,凭空捏造或妄作阐释。

4.超前肯定:即将原文中不确定的或是设想中的说法变成确定的或已成现实的说法。

5.以全概偏/以偏概全:即选项故意扩大/缩小信息的范围、作用、程度等,或者断章取义。

6.不含因果:一是选项不是题干的因或果;二是选项颠倒了因果关系。

考生应注意,以上解题方法的运用必须建立在对文章的整体阅读基础上,建立在忠于原文(不夸大不缩小、不改变原文观点态度)的基础上,否则容易发生断章取义,肢解甚至曲解原意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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