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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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4

(二)面试

2012年11月3日—6日(每天上午10:00时,下午15:30时)在喀什卫生学校进行面试。各职位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以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的面试日程安排表为准。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面试考场,未按时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重要)。面试时,考生需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考生真实身份的,不得参加面试。需加试相关专业人员,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含公安、森林公安、司法警察等)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1、体能测评时间:2012年11月8日

2、体能测评地点:喀什体育运动学校

3、入闱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原件,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于上午9:30到达考场。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1、体检时间:2012年11月8日人民警察以外职位体检

2012年11月9日人民警察职位体检(含公安、森林公安、司法警察等)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体检地点: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3、入闱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9:30在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前集中,携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300元体检费。体检须空腹,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

(四)考察

为保证考察政审工作按期完成,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即可准备考察所需相关资料。按要求做好《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审查和档案提取工作。考察政审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由公安部门密封后,与本人档案和毕业证书一并于体检当天下午送交喀什地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喀什市解放北路42号,行署大门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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