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4-21
通过甘肃省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金昌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最终成绩。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按照最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应聘人员在参加体检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七、考察
市招聘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学习情况为主。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通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客观、全面和公正地评价。考察时,考察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和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其中应聘教育教学职位的考察对象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考察资格。
八、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招聘办负责核实。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
九、聘用
甘肃省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待遇按照当地国家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实施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 (0935)8212207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 (0935)8319822
市人社局: (0935)8213602
标签:新疆公务员考试信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