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药品监察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

2012-09-06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2年7月12日~20日在中国农业人才网(http://www.agrihr.gov.cn/)和中国兽药信息网(http://www.ivdc.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2012年7月20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发送邮件后,请与联系人确认),同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纸质件邮寄给联系人,逾期不予受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每个岗位按1:5比例考试,最少不低于1:3比例。若报名人数不足比例,将顺延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延续后报名人数仍不足比例,请示部人事劳动司,经批准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比例后继续进行招聘。

1.笔试: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面试:成立7-9人组成的面试考官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具体笔试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取前2名进行体检,等额顺序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及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中国兽药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上报审批及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农业部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审批。经批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明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其它有关经历及业绩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应聘人员对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若兽药毒理药理研究岗位和实验室质量管理岗位的拟录用人员为京外户口,应符合办理进京户口的条件待户口进京后方能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启、于靖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1

邮箱:wuqi@ivdc.gov.cn

联系电话:(010)62106888或6210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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