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liuyh

2011-04-07


根据我校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30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心健康,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校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人员。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师专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表1)。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副教授职称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5日以后出生);教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相关事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15日止。

2、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均可,需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交昭通师专人事处审查,面试时查验原件。昭通师专人事处电话:0870-2127429,学校通讯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环城东路146号,邮编657000,学校网址:htt://www.zttc.edu.cn。

(2)报名时交验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有关部门鉴定);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培养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的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昭通师专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

(4)每位考生限填报一个岗位。

3、面试时间:5月下旬(电话通知)。

4、面试地点:昭通师专校园内。

5、其它: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于2011年8月31日前考察完毕即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考察及聘用

1、面试

(1)面试前30分钟,面试评审委员会在封闭状态下确定评判成绩标准。

(2)面试形式:提问、说课、讲课、专题探讨等。

(3)教授职称人员免面试,以单独约谈方式考察;其余人员均须面试。

2、考核

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组进行综合考核;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为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综合考核结果尽快通知应考人员。

3、公示

学校对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体检

由学校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执行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报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5、聘用

拟聘用人选提交学历、学位、档案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2011年应届毕业生考察合格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于2011年8月25日前提交学历、学位、档案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以便到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由学校统一安排到非教学部门工作一年,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并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辞退。

四、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按国家、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2、博士研究生若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给予优惠待遇并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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