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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2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确定人选
考核和体检的人选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二次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若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的,按面试成绩确定。若按面试成绩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须进行加试。
(二)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安排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和体检结果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确定具体的聘用岗位,并组织拟聘用人员填报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考核和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为严肃考风考纪,在整个招聘工作中,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876-6622800
八、咨询与服务
为做好2012年事业单位二次招聘服务工作,便于报考人员咨询招考政策,咨询电话为:0876-6622525。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将通过文山人社网(http://www.ynwsrs.gov.cn)、麻栗坡县政务网(http://www.ynmlp.gov.cn)面向社会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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