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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0
(一)考试分专业考试和面试
1、专业考试:满分100分,专业理论笔试占30分,专业技能考试占70分。
时间:2012年12月 22日——2012年12月23日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员进行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面试(含试讲):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50分
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2年12月26日
每个岗位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考试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3、考核:
专业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专业理论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考核地点:昆明市教场中路314号云南工艺美术学校。
(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符合体检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经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其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不能提供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3、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4、有其他不适合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情形的。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云南工艺美术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对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昆明市教场中路314号 邮政编码:650223
联系人:林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1-5161419
监督电话:0871-5116840 杨老师
标签:云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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