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区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报名时间:28日起

编辑:

2017-08-18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需要,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qzf.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需要,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九、聘用

所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特别提示: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见《红桥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监督电话:022-86516130

红桥区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报名时间一文就为大家提供到此,更多相关信息请点击进入事业单位专栏查看~

标签:考试报名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