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11-22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在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卫生招聘管理系统,网址:http://jk.nanhai.gov.cn/nhwsrs/view/pr/login.jsp)发布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卫生信息网、南海区人才信息网和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考生登录南海卫生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每名考生每次限报一个岗位(以招聘管理系统上的有效报名为准,报考体现个人诚信,凡一经发现考生报名超过1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6日
(三)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审核者提供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所需材料:《南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系统生成)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考试分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笔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面试、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笔试环节(先面试再笔试)。面试、笔试项目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实际成绩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该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我单位在面试、笔试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并在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由医院另行通知。
2.第二环节: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
实践考核期为7个工作日。凡正在我单位临时聘用或在本年度内在我单位的正规招考中已完成相应时间的实践考核的可根据临聘或考核实践的情况进行评分,不再重新启动实践考核流程。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实践考核报到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我单位在实践考核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负责。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卫生人才招聘管理系统进行公布,同时在单位网站、南海人才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接收和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1.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凭招委会发出的《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2.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录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十)其他
(一)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余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前提供学历认证,请提前做好准备。
(二)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三)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为2016年9月31日。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六)招聘考试结束后,若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聘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试用考察期开始后,受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八)高层次特殊人才招聘常年开展。符合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条件的,由我单位向招委会提出申请,经业务考核、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后,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经报招委会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57-85412210,联系人:何小姐、郭生
监督投诉电话:0757-85442472
本方案解释权属佛山市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
2016年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招聘就为朋友们编辑整理到此,考生朋友们还可一键进入事业单位栏目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其他事业单位:
标签:行业动态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