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7年2月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公告

编辑:

2017-02-09

四、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六、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先试用一个月,期满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七、待遇

每月薪酬人民币2000元左右,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及年底绩效。

八、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为保持书记员队伍的稳定性,聘用书记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且该一年为合同服务期,每年由用工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聘用书记员服务期满后方可调出、交流、辞职,否则应当按照当年所应享受薪酬待遇总额的20%向劳务派遣公司缴纳违约金。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6-4832000

政策咨询电话:0826-4835625。

十、其他

关于考试相关的后续通知,将在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hyjc.gov.cn/html/jcwh/)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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