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年科教音像中心招聘公告(参加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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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8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同步北京市2017年3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统一命题、印刷试卷和阅卷等服务。笔试形式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须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须在答题纸上作答。笔试内容以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为考察重点。

(二)笔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www.bjnw.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进入参加考察人选名单人员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www.bjnw.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可往后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88516526-15

监督电话: 88512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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