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编辑:

2017-05-12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社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从下列四种方式中任选取一种: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加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加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30%、30%)。

(二)考务费用

考试方式中设置笔试科目的,可按规定每科收取50元(陕价费调发〔2001〕89号)。

(三)考试时间

2017年5月17 日-5月22日期间。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

(四)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对于未完成招聘计划的空缺岗位,各招聘单位可继续组织招聘并对招聘岗位适时更新,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分期分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各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三)最低服务年限。岗位注明为“基层岗位”的,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有关要求

(一)对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各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资格证等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公布的各单位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29-86786870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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