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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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7

(2)人事档案在我省,但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须补充递交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考生,须补充递交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3. 现场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持审核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

(2)考生现场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4. 网上缴费

(1)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列表见附件3。

(2)根据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

(3)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生当次报名考试资格,请广大考生注意。

5. 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报名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6. 特别提醒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将不再更改。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手机号码。

(4)提醒考生注意:确认点不一定是考试地点,考生需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到达确认现场,完成报名现场审核手续,避免因网络拥堵,造成无法审核。

四、成绩查询

11月30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

五、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考试合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发布(www.ntce.cn),请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合格证,逾期不领,责任自负。

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其他事项

1.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

2.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

原标题:湖北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下半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doc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doc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doc

4. 在校学生证明样本.doc

5. 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doc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8月21日

湖北省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公告就分享到这里了,精品学习网将会为您带来最新的、最完美的文章,希望大家随时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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