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编辑:

2015-09-14

四、考试内容与方式

1.考试内容

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2.考试方式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五、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5〕745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缴纳报名考试费。

六、考试成绩的查询及复核

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于11月30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skc409@163.com)。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教育部确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如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择未通过课程即可。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七、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考生的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认定和处理。

八、其他事项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

2. 其他考试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并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www.hnedu.gov.cn/index.html)、“湖南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hneao.edu.cn/index.asp)或“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http://www.hnteacher.net)查询。政策咨询:0731- 88607919 ;考务咨询:0731-88090255。

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联系地址和电话如下表:(详见附件)

原标题:湖南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9月10日

您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动力,更多与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文章敬请关注精品学习网,祝您学习之旅愉快!

标签:公告简章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