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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1
四、报名程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分类别分岗位进行。
1.报考人员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1寸近期登记照1张(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24:00
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沙坪坝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2.初审报考资格。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务必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18:00前,工作人员对修改后的信息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笔试、复审等以后程序。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6年8月2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共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报考贫困生岗位的考生不予收费。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6年9月8日9:00起至9月10日12:00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1、笔试
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
(1)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的,递减岗位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对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①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30%);
《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大纲以2016年7月27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②专业科目为: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1-4)。
报考区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生的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试讲和科研成果计分的方式进行;现场试讲占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90%,科研成果占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10%。科研成果计分方式:国家级课题5分,省部级课题3分,课题要求为主持或主研者方可计分;发表在核心期刊论文每篇5分,一般公开期刊论文每篇1.5分(一般公开期刊论文超过3篇的,只按3篇计分),论文要求作者为第一作者方可计分;每位考生有多项课题或发表多篇论文可累计计分,计满10分为止。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党校系统的有关规定为准。现场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
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等具体时间在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公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高校贫困大学生岗位: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市政府确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经区人力社保局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后,各乡镇对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方可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的书面报考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工)委公章的推荐表(附件6)、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次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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