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东区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6-08-11

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四川攀枝花市东区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7名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考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考岗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东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标签:公告简章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