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选调公告

编辑:sx_mapj

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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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页2、笔试

为进一步充实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行政编制空余情况和工作需要,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选调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1、文字综合科员:1名;

2、外事工作科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工作经历条件: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报考文字综合科员的,还须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报考外事工作科员的还须有1年以上对外交流工作经历,能较为熟练使用外语。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日。

(3)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条件:

①文字综合科员:不限专业。

②外事工作科员: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类参见《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6)在每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获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即报考人员通过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的公开选调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完成初审。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8月18日09:00—8月27日17:00。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阅读选调简章,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选调岗位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与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综合处联系。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取消选调计划。

5、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在8月20日—8月29日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

(二)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下载填写《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时间为8月31日09:00—9月2日17:00。

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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