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山西检察官培训学院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编辑:sx_mapj

2016-08-16

根据《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检察官培训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名,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将2016年山西检察官培训学院招聘资格复审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达到所报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比例范围的人员(即招聘1人的岗位为笔试成绩前5名,招聘2人的岗位为笔试成绩前10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2、列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于8月19日17:00前电话告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附后)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综合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8月24日至8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地点:悦园宾馆508房间(具体地址为:太原市平阳路179号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南侧)。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本人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审查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材料,由本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表或认证资料,并现场核实。不能提供验证认证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4、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5、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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